诊断要点:
(1)发作性不可抗拒的摄食欲望或行为,一次可进大量食物。每周至少发作2次,且持续至少3个月。
(2)有担心发胖的恐惧心理。
(3)常采用引吐、导泻、增加运动量等方法,以消除暴食引起的发胖。
(4)不是神经系统器官性病变所致的暴食,也非癫痫、精神分裂症等继发的暴食。
鉴别诊断:
(1)神经性厌食:若已明确诊断为神经性厌食,或交替出现的经常性厌食与间歇性暴食症状者,均应诊断为神经性厌食症。
(2)Klein-levin综合征:又称周期性嗜睡贪食综合征,表现为发作性沉睡(不分日夜)和贪食,持续数天。患者醒了就大吃,吃了又睡。一次患病后体重增加明显。无催吐、导泻等控制体重行为,亦无对身体外形或体重不满的表现,故与神经性贪食症易于鉴别。
(3)重性抑郁症:患者可出现过量饮食,但没有为减轻体重不恰当的补偿行为,如催吐、导泻等,故与神经性贫食症不同。
(4)精神分裂症:该症患者可继发暴食行为,患者对此视之默然,无任何控制体重的行为,且有精神分裂症的其他症状。
(5)癫痫等器质性疾病:可出现暴食行为,病史、体检和各项实验涉及EEG等功能检查,均有器质性病变基础,则不考虑神经性贪食症,而且这类病人缺乏控制体重的不恰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