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标准
由于毒物种类极多,临床表现各异,临床医师可以根据中毒病人的面容,呼出气味,症状,其他体征,排泄物的性状等结合病史,综合分析,得出初步诊断;此外还可根据所在地域流行病学发病率较高的中毒毒物进行筛选和鉴别,各种毒物引起的急性中毒常具有各自的特征,这些特征是中毒诊断的重要线索和依据,诊断中应特别注意毒物接触病史的采集和原毒物的鉴定。
对于存在明确毒物摄入或接触病史者,结合临床症状,诊断可迅速确立,对于病史不明确者,可考虑进行毒物鉴定,无论病史典型与否,为取得确切证据,均有必要进行毒物鉴定,采集标本应及早进行,包括原毒物样品,胃液或呕吐物,血液,尿液等,毒物确定后,还必须了解毒物服用剂量,发病时间和脏器受累表现以及就诊前处理等,以便确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鉴别诊断
1.应与下列疾病进行鉴别:对诊断一时不明确且伴昏迷者:
①低血糖。
②酮症酸中毒。
③颅内出血。
④中枢感染。
⑤肝性脑病。
⑥尿毒症。
⑦电解质紊乱。
2.提示病情危重:急性中毒伴有下列表现时:
①深昏迷。
③高热或体温不升。
④呼吸衰竭。
⑤心力衰竭或严重心律失常。
⑥惊厥持续状态。
⑦肾功能衰竭。
⑧DIC。
⑨血钠高于150mmol/L或低于120mmol/L,对于这些患儿,应常规监测肝,肾等各脏器功能,为病情判断和支持处理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