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
急性胰腺炎的诊断目前仍缺乏统一标准,常要结合临床,生化指标和影像学检查结果作出综合判断,1988年日本制定的标准如下:
1、急性腹痛发作伴有上腹部压痛或腹膜刺激征。
2、血、尿或腹水中胰酶升高。
3、影像学检查,手术及活检发现胰腺有异常,具有含第1项在内的2项以上标准并排除其他急腹症者即可诊断为急性胰腺炎,临床可供参考。
早期或水肿型胰腺炎应与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胆道疾病,肠梗阻及阑尾炎等相鉴别,出血坏死型胰腺炎需与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绞窄性肠梗阻,肠系膜血管栓塞,心肌梗死等相鉴别,通过一些特殊检查仍不能鉴别时,应作剖腹探查,本病同非胆源性胰腺炎的鉴别有时很困难,但是由于两者治疗基本相同,因此,不是鉴别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