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临床上对于早期心力衰竭的诊断依然主要是根据患者症状、胸部X线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作出综合判断。
主要标准:
1.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或端坐呼吸。
2.颈静脉怒张。
3.肺部闻及湿啰音。
4.心脏扩大。
5.急性肺水肿。
6.舒张期奔马律。
7.静脉压增高>1.57kPa。
8.循环时间>25s。
9.肝颈反流征阳性。
次要标准:
1.足踝水肿。
2.夜间咳嗽。
3.劳累时呼吸困难。
4.肝大。
5.胸膜腔积液。
6.肺活量减至最大值的l/3。
7.心动过速(心率>120次/min)。
以上标准中同时具备两项主要标准或一项主要标准、两项次要标准,则可确定心力衰竭。
心功能分级分为收缩功能障碍和舒张功能障碍型心衰,慢性心衰又称充血性心衰。分级标准:I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Ⅱ级:一般体力活动稍受限制,日常工作疲劳不适;Ⅲ级:一般体力活动显著受限制,轻微活动即感不适或不能胜任,休息后好转。既往有过心衰史;Ⅳ级:不能胜任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仍有心悸、气短等。
鉴别诊断 :由于正常妊娠本身可以出现一系列与心脏病相似的症状,如心悸,气短,足踝部水肿等,故而许多患者错把心脏病的表现误认为是怀孕以后的正常现象,甚至出现了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持续咳嗽等早期心力衰竭的症状,应与上呼吸道感染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