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毒物接触史对生活性中毒,如怀疑有服毒的可能性时,要了解患者的生活情况、精神状态,经常服用药物的种类,身边有无药瓶、药袋,家中药物有无缺少等估计服药时间和剂量,对一氧化碳中毒要了解室内炉火、烟囱以及当时其他人员的情况。有时需要向患者的同事、家属、亲友或现场目击者了解情况的。如怀疑食物中毒时,应调查同餐进食者中有无同样症状发生。水源污染和事物污染可造成地区流行性中毒。必要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职业中毒应询问职业史,包括工种、工龄、接触毒物的种类和时间、环境条件、防护措施,以及工作中是否曾发生过事故等。总之,对任何中毒都要了解发病现场情况,并寻找接触毒物的证据。
2、临床表现对突然出现紫绀、呕吐、昏迷、惊厥、呼吸困难、休克而原因不明的患者,要考虑急性中毒的可能性。对原因不明的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周围神经病、肝病的病人也要考虑中毒的可能性。
急性中毒患者如有肯定的毒物接触史,要分析症状的特点,出现的时间和顺序是否符合某种毒物灵床表现的规律性。要进一步根据主要症状,迅速进行重点而必要的体格检查,注意意识水平、呼吸、脉搏、血压情况,给予紧急处理。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再进行系统而细致的补充检查。例如,考虑有机磷杀虫药中毒时,要注意呼吸有无蒜味,有无瞳孔缩小,肌纤维颤动、支气管分泌增多和肺水肿等。经过鉴别诊断排出其他疾病的可能性以后,得出急性中毒的诊断。
3、实验室检查急性中毒时,应常规留取剩余的毒物或可能含毒的标本,如呕吐物、胃内容物、尿液、粪、血标本等。必要时进行毒物分析或细菌培养。毒物分析虽很重要,但不能等待检查结果报告后才开始治疗。对于慢性中毒,检查环境中和人体内毒物的存在,有助于确定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