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伤的严重程度取决于受伤组织的范围和深度,灼伤深度可分为Ⅰ度、Ⅱ度、Ⅲ度和IV度 。
Ⅰ度灼伤损伤最轻。灼伤皮肤发红、疼痛、明显触痛、有渗出或水肿。轻压受伤部位时局部变白,但没有水疱。
Ⅱ度灼伤损伤较深。皮肤水疱。水疱底部呈红色或白色,充满了清澈、粘稠的液体。触痛敏感,压迫时变白。
Ⅲ度灼伤是指皮肤全层灼伤。灼伤表面可以发白、变软或者呈黑色、炭化皮革状。由于被烧皮肤变得苍白,在白皮肤人中常被误认为正常皮肤,但压迫时不再变色。破坏的红细胞可使灼伤局部皮肤呈鲜红色,偶尔有水疱,灼伤区的毛发很容易拔出,感觉减退。Ⅲ度灼伤区域一般没有痛觉。因为皮肤的神经末梢被破坏。
Ⅳ度灼伤是指除皮肤全层灼伤外,还伤及皮下组织如肌肉、骨骼,等也称为毁损性灼伤。多发生于四肢末端,耳、鼻等部位,发生原因主要是火焰灼伤、电击伤、热压伤和强酸、强碱灼伤等,修复难度大,恢复时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