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经外科领域中,某些肿瘤具有明显的家族倾向性,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血管网织细胞瘤,多发性神经纤维瘤等,一般认为它们均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性肿瘤,外显率很高。
物理因素中被确认的具有致肿瘤可能的是放射线,已有许多关于头颅放疗后引起颅内肿瘤的报道,在化学因素中,多环芳香碳氢化合物和硝酸化合物,如甲基胆蒽,苯并比,甲基亚硝脲,亚硝基哌啶,在一些动物实验中都可诱发脑瘤。
实验研究表明,一些病毒包括DNA病毒和RNA病毒,若接种于动物脑内可诱发脑瘤。
器官移植免疫抑制药的应用,会增加颅内或外周肿瘤发生的风险。
颅咽管瘤,上皮样及皮样囊肿,畸胎瘤,脊索瘤明显发生于残留于脑内的胚胎组织,这些残余组织具有增殖分化的潜力,在一定条件下可发展为肿瘤。
发病机制:
分类:中枢神经系统颅内肿瘤分类方法很多,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几种,Bailey和Cushing的分类能反映肿瘤组织的来源及恶性程度,长期以来被世界多数地区的神经外科和病理科所采用,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一些新的分类方法,如Kernohan的Ⅰ-Ⅳ级分类法,Russell的胶质瘤分类,较有影响的是Kernohan提出将胶质瘤,包括星形细胞瘤,少突胶质细胞瘤,室管膜瘤和神经源肿瘤等,按其分化程度分为Ⅰ-Ⅳ级,根据这个分类似乎能够容易地判断肿瘤的发展和病人的预后,因此受到临床医师欢迎,在国内国际上使用多年,但此分类法也有缺陷,如同一肿瘤在不同部位,细胞分化即可不同,有些混合瘤无法分级,而有些肿瘤分级意义不大,在此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新的分类法,其特点是分类细致,包括了颅内发生的各种肿瘤类型,吸收了既往各种分类的特点和长处,既反应了肿瘤的形态学,又表明肿瘤的来源,并采用间变这一概念,可认为是目前最好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