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性皮肤病的主要是检查过敏原。
过敏原的检查分为接触过敏原的检查,主要是通过斑贴实验来检查接触过敏原,比如化妆品、首饰、衣物,还有装修引起的过敏。
吸入过敏原的检查,主要通过抽血进行化验,也可以通过类似青霉素皮试这种皮肤实验来检查。食物过敏原也是通过这种方法来检查。
但在有些情况下,也查不出过敏原。如有很多皮炎、湿疹类似过敏性皮肤病,但不是真正的皮肤过敏,所以这种情况往往检查过敏是查不出来的,因为它的发病机理不是过敏,是刺激,是各种刺激物引起来的皮肤刺激,或者是有一些化学物质接触皮肤或者是吃进去以后,可以引起体内一些炎症介质的释放,直接引起皮炎或者荨麻疹。它与过敏类似,但是检查不出来。此外,由于检查的物质有限主要为最常见的过敏物,如果你所过敏的物质不包括在这些物质以内,那么也是不能查出来的。
食物是引起过敏的主要原因,为了治病而忌食一切怀疑有过敏可能的食物,显然不是一个聪明、合理的方法。那么如何确定哪种食物过敏,显得格外重要。可以试着应用以下的几种方法:
1、食物记录法:把每月所吃食物种类如米、鸡蛋、虾、鸡肉、黄瓜、西红柿等,食入时间(如月、日、时等),过敏发生时间一一加以记录。一旦有过敏发生时,可从记录中找出食物与过敏的关系。一般应多注意过敏发生前12—24小时所吃的食物。这种方法虽简单,容易掌握,但较难得出准确结果。
2、食物排除法:先使用常吃而未发生过敏的食物,即食物中只含米、面、黄豆、土豆、豌豆、胡萝卜、南瓜、西葫芦等极少致敏的东西。饭菜内尽量不要加调味剂及其它有可能引起过敏的成分。连续食用这种清淡食物3周。一般如确为食物过敏,经三周这样的饮食之后,应不再发生皮疹。此时,可开始再上述清淡食物中一个一个地加入可疑食物。每加一种观察5天,看有没有过敏反应发生,如加入一种可疑食物后,出现了过敏性反应,则这种食物的试验结果为阳性,应加以记录。每种可疑食物都要逐个进行试验,因为一个人可能同时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物过敏。经这种方法找出的过敏食物,最好再一次食用和观察,以便进一步确定它是否为真正引起过敏的食物。对通过食物记录法找出的过敏食物,最好也再这样食用和观察一次,以使结果更为可靠。对已确认的引起过敏的食物,以后不能再吃。经过一段时间这种过敏性食物,有望控制其过敏反应的发生。
3、皮肤试验:食入组皮肤试验方法简单,仅是用空针吸入含牛奶、大米、大豆等皮试液,再受试者的上臂处做多个点刺即可观察多种食物的过敏反应。但由于食入的米、粉、豆类等在体内的消化吸收是一个复杂的综合过程,所发生的生理、生化变化,并不能全部反映在食入组的受试过程中,因此所得出的结果,尽管是阳性,也需进行临床综合分析以最后确定是否为引起过敏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