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心境障碍患者最严重的并发症,未经治疗的心境障碍患者中15%~25%的人死于自杀;既成自杀中有50%~70%的人是由于抑郁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进行适当的治疗。自杀在不具备良好社会支持的年轻人和老人中最为多见,往往发生在临床首次发病的4~5年内。抑郁症开始恢复时(精神运动能力恢复正常而心境仍然不佳),混合状态的双相障碍,经前期以及个人重要的纪念日是主要危险时期(参见第190节)。长期滥用酒精和成瘾物质也会增加自杀的危险性。血清素功能失调看来亦是自杀的生化因素之一,锂剂(它可稳定5-羟色胺传递)可有效预防自杀。
在治疗心境障碍的药物中,杂环类抗抑郁药或锂剂超量(见表307-3)危及生命的可能性最大;酒精也往往会使情况复杂化。杂环类抗抑郁药超量导致阿托品状的亢进昏迷;死因一般是心率失常或癫痫。由于蛋白质联结,促排尿和血透对此无效,治疗重点在于稳定心脏和皮层功能。锂剂超量时,以氯化钠或甘露醇利尿,碱化尿液或血透可挽救生命。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现已较少采用,极少引起超量。 新型抗抑郁药(例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万拉法新,尼法唑酮,米他扎品,丁氨苯丙酮)在自杀性超量时一般不会致命,这也是它们的主要优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