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临床表现,常分为痫性发作和癫痫症两方面,(本节主要以痫性发作分类)为其主要临床表现叙述,1981年国际抗癫痫联盟根据发作时的临床表现及脑电图改变对癫痫发作进行了分类,一直为国际上沿用至今。
一、部分性发作(局部起始的发作)
1、单纯部分性发作(不伴意识障碍):
(1)有运动症状。
(2)有体感或特殊感觉症状。
(3)有自主神经症状。
(4)有精神症状。
2、复杂部分性发作(伴有意识障碍):
(1)先有单纯部分性发作,继有意识障碍。
(2)开始即有意识障碍:
①仅有意识障碍。
②自动症。
3、部分性发作继发为全面性发作:
(1)单纯部分性发作继发。
(2)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
二、全面性发作(两侧对称性发作,发作起始时无局部症状)
1、失神发作。
2、肌阵挛发作。
3、阵挛性发作。
4、强直性发作。
5、强直-阵挛发作。
6、无张力性发作。
三、未分类发作 由于老年人癫痫多为继发性,所以老年癫痫的临床发作形式大部分为部分性发作,其中以单纯部分性发作为主,极少数人表现为复杂部分性发作,老年癫痫的发生与病灶的大小及疾病的严重程度不一定呈平行关系,而与病灶发生的部位有关,以额,顶,颞叶发生率最高,以往的资料显示老年癫痫的发作类型以强直-阵挛性发作为主,实际上这可能是一种假象,是由于缺乏脑电图的资料,而将那些始发于局部的,以后又迅速扩散为双侧大脑半球的继发性强直-阵挛性发作误认为原发性强直-阵挛性发作,几乎无失神发作。
老年癫痫发作后朦胧状态可以持续很长时间,至少有14%的病人持续超过24h,有些病人甚至可长达1周,发作后麻痹(Todd’s Palsy)也比较多见,尤其容易发生在卒中后癫痫的病人,可能与再次卒中相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