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病原因
火器伤按致伤武器分为枪弹伤和弹片伤,按伤口性质分为贯通伤和盲管伤,盲管伤常有异物存留,据前苏联资料统计,盲管伤80%以上是弹片所致,颈部火器性异物多见于弹片盲管伤,贯通伤很少有异物存留,只占所有贯通伤的1.5%左右。
颈部伤如果合并气管,食管,咽喉的穿透伤,弹体可以穿过一侧管壁,落入管腔被排出,也可能嵌入对侧颈部软组织内。
颈部火器性异物一般只有1个,但猎枪走火所致的误伤,可有多个散在的异物。
(二)发病机制
有异物存留的颈部伤口,其临床病理过程可分为3种类型:
1.异物周围无显著炎症,伤口愈合。
2.异物周围有炎症,伤口不愈合,形成脓肿或窦道。
3.异物的压迫和移动引起周围组织器官的损伤和坏死,发生并发症。
由于颈部血管丰富,盲管伤发生厌氧感染或破伤风者较少见,发生继发性出血者较多,异物周围常形成坚实的包膜,不利于细菌生长,但在撞伤,手术,流感或其他发热性疾病时,包膜被破坏,则可促使感染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