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视力检查:包括裸眼视力和最佳矫正视力;有时还需要检查单个视标的视力和成排视标的视力检查,以明确有无拥挤现象。
2 屈光度检查:弱视患者均需要充分的屈光度检查,包括睫状肌麻痹后验光(俗称散瞳验光),这是进行弱视诊断和治疗的重要依据。
3 完全的眼部检查:明确眼部病变,排除有无其他影响视力的疾患。
4 眼底注视性质检查:明确弱视眼注视区域。
5 斜视度检查:对有斜视的患者需要进行斜视度、斜视情况检查。
6 双眼视功能检查:明确双眼视功能状态,评估弱视的预后。
7 相关的一些实验室检查:如ERG检查、VEP检查;部分患者可能需要眼眶和头颅的影像学检查等,排除其它疾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