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克患者饮食宜忌
1、伤后1-2天禁食或少进食,第3天开始以少量试餐开始,如米汤、安素等,3-6次/日,每次50-100ml,以后逐步增加牛奶、肉汤等,每日可进3-8餐,以清谈、易消化饮食为宜。
2、1周后可将流汁饮食改为半流汁饮食,进食肉末粥、鱼米粥、蒸蛋、面条等。
3、此后要为要为病人提供充足的热能和蛋白质,多食用优质蛋白质食物,如牛奶、鸡蛋、鱼类、家禽等。
4、忌食刺激性食品,如辣椒、酒、醋、胡椒、姜等。
5、忌食螃蟹、田螺、河蚌等寒性食物。
6、忌坚硬、难消化的食物。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详细请咨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