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
根据哮喘发作的历史,体检,化验检查可作出诊断。
诊断标准:
1.反复发作的喘息,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并多与接触变应原,病毒感染,运动或某些刺激有关。
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的以呼气期为主的哮鸣音。
3.上述症状经治疗可以缓解或自行缓解。
4.排除可引起喘息或呼吸困难的其他疾病,如肿瘤梗阻或压迫气道,喉头水肿,支气管内异物,肿瘤肺栓塞,心衰等情况。
5.对症状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最少具备以下一项试验阳性:
(1)若基础FEV1(或PEF)<80%正常值,吸入β2受体激动剂后增加>15%。
(2)PEF变异率(用呼吸峰流速仪测定,清晨及入夜各测1次)>20%。
(3)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
鉴别诊断
妊娠期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应与心源性心力衰竭相鉴别,二尖瓣狭窄所致左心衰竭多于夜间突然发生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咳嗽,咳泡沫痰,发绀等,两肺底或满肺可闻湿啰音和哮喘音,心脏扩大,心率快,心尖可闻奔马律,根据相应病史,诱发因素,痰的性质,体检所见和对解痉药的反应等不难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