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特点
(1)有典型的抑郁或躁狂病相,同时具有精神分裂症症状,这两种症状同时存在,或先后在发病中出现。
(2)病程呈间歇发作, 症状缓解后不留明显缺陷。
(3)起病较急,发病可存在应激因素。
(4)病前个性无明显缺陷,部分病人可有分裂症,躁郁症家族史。
(5)发病年龄以青壮年多见,女性多于男性。
2.临床分型
分型分为3种类型:分裂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型、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抑郁型、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混合型。
主要根据临床表现特征,必须具备分裂性症状和情感性症状,在整个病程中同时存在或先后出现,而且出现与消失时间比较接近,在诊断中要注意整个病程的症状演变,不可只以一时所见的症状为诊断依据,否则易误诊为精神分裂症或躁郁症,发病中分裂性症状为主要临床相的时间,必须持续2周以上,以此作为诊断本病的主要条件之一。